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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雁山大学生创业园/育才创客中心使用申请表

2019-10-31       448    

                                   

注意事项:

  1. 使用单位需自备笔记本电脑、翻页笔、话筒电池(5号);

  2. 根据场地需求,在相应场地后面打勾选择;

  3. 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474685103@qq.com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纸质版提交至大学生创业园创新创业协会办公室(雁山校区),或理二楼212办公室盖章(育才校区),此表一式两份;

  4. 申请单位最多不得超过7天,最迟不得低于2天提出申请;

  5. 使用后需立即清理卫生,桌椅摆回原位;

  6. 使用单位要爱护所有设施,不得在墙上打钉子、乱扔纸屑等废物,严禁在墙面、地面粘贴不干胶带等物,如有损坏与丢失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赔偿。

  7. 使用单位如需使用多媒体,请在使用前后,与创协工作人员做好联络工作,联系电话:3690268,5840021。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雁山大学生创业园育才创客中心使用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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