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深入开展,树立创新创业教育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校园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精神,决定开展2019年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8个)
(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个人(10人)
(三)创新创业标兵(20人)
二、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一)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在校内外具有示范作用,形成了具有本院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成果;
(二)开设有创新创业相关课程,有专业教师担任《创新创业基础》必修课课程的任课,建设的创新创业课程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强化有创新创业教育实践,能够依托教学、科研实验室,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活动,建设有创客空间等创新创业实践平台;
(四)积极推进创新创业类竞赛组织开展,如:“互联网+”大赛、“挑战杯”、“创青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组织制度完善,流程规范,学生参与度高,影响面广,成绩优秀。
申报材料详见附件1。
三、先进个人评选要求
(一)评选对象
创新创业竞赛指导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教师;创新创业实践项目指导教师;创业培训和实训课教师;创客空间负责人或指导教师等。
(二)评选条件
1.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创新创业实践或指导学生创业项目实际运营;
2.近三年来指导学生参加区级及以上各类创新创业竞赛获二等奖(银奖)及以上奖励;
3.为学生提供持续且专业的创新创业指导与服务;
4.在创新创业课程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研究等方面有成效;
5.在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中取得其他突出成绩。
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
四、创新创业标兵评选要求
(一)评选对象
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和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的创新创业精神,创新创业事迹突出;
2.近三年参加区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得二等奖(银奖)及以上奖励的团队核心成员;
3.创新科研成果显著,在发表创新创业类论文及专利申请等方面成绩突出;
4.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并取得较好成绩,创业项目已经工商注册并运营良好;
5.积极参加学校举办各类创新创业教育活动;
6.获得往年创新创业标兵称号的同学不再参评。
申报材料详见附件3。
五、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突出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方面的业绩贡献(可附佐证材料),纸质版申报材料需签字盖章,A4纸双面打印。同时以学院(部)为单位统一将电子版报送至邮箱:cxcy@gxnu.edu.cn,文件命名方式:学院(部)、单位+创新创业先进评比材料。
(二)申报材料包括:
1.《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附件1);
2.《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推荐)表》(附件2);
3.《创新创业标兵申报(推荐)表》(附件3);
4.《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4)。
(三)请各学院(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核,并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推荐。
六、报送事宜
(一)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8日(星期三)。
(二)报送地点:雁山校区大学生创业园办公室2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杨日星;联系电话:0773-3690268。
附件:1.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推荐)表
3.创新创业标兵申报(推荐)表
4.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统计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