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的管理,保障项目研究质量与按期结项,2022年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创新创业专项项目”项目结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受理范围
2016-2019年立项且尚未结题的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创新创业专项项目”。
二、结题项目要求
(一)已经完成获批项目申请书和项目合同书中的既定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后的要求相符。
(二)结题的项目提交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的成果,且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三)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要在显著位置标注课题资助信息,如: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创新创业专项项目”或广西文科中心“科学研究工程·创新创业专项项目”等字样及项目编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填写《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创新创业专项项目”结项审批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结项审批书”)和《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创新创业专项项目”结题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结题汇总表”)。
(二)请按如下结题材料顺序装订成册(标明广西文科中心“科学研究工程·创新创业专项项目”结题材料),并统一编制目录和页码,封面以白色亚光纸胶封,材料包括:
1.结项审批书(加盖所在单位签章);
2.正式出刊的论文,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如为专著,应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封底、项目负责人所著章节和字数说明等);
3.研究报告(标注报告主要完成人);
4.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结题支撑材料;
5.结题汇总表(另附,无需装订,加盖所在单位签章)。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2年6月28日前将上述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统一报送至广西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学院(育才校区第二理科综合楼213室);同时将上述全部材料电子版(以“负责人+2022结题”命名邮件名)发送至邮箱:cxcycc@mailbox.gxnu.edu.cn。
四、其他事项
项目负责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结题材料。未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结项材料,将视为自动终止项目研究,予以撤项处理。凡被撤销的项目,将追回已拨付经费剩余部分。
未尽事宜,请与创新创业学院廖芳联系。联系电话:0773-5840021,3697276。
附件:
附件1: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程项目创新创业专项结项审批书.doc
附件2:“科学研究工程·创新创业专项项目”项目结题汇总表.DOC
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