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单位:
根据学校科研项目管理有关办法,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创新创业教育科研基金项目”2023年度结题手续的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检查范围
2021年立项的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创新创业教育科研基金”项目(见附件1)。
二、结题项目要求
(一)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报书》约定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后的要求相符。
(二)结题的项目具有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署名人的成果,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争议。
(三)重点课题需至少完成一篇研究报告和公开发表一篇核心期刊论文或出版专著一部;一般课题需至少完成一篇研究报告和公开发表一篇论文。正式出版或发表项目成果均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广西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科研基金项目资助”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四)申请结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创新创业教育科研基金项目”项目鉴定结项申请书》(见附件2)和《 2023年广西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汇总表》(见附件3),并附上相关结题支撑成果材料(获奖证书、论文、著作、研究总报告等),按照以上材料顺序统一装订成册。
(五)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结题材料,未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结项材料,将视为自动终止项目研究,予以撤项处理。凡被撤销的项目,将追回已拨付经费剩余部分。
三、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于2023年9月11日前将结项申请书(附件2)、结题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结题支撑成果材料装订成册的纸质版(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各一式1份,A4纸印)统一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育才校区第二理科综合楼213室)。同时将上述全部材料电子版(以“负责人+创新创业教育科研基金项目结项材料”命名邮件名)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教学科研邮箱:cxcycc@mailbox.gxn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创新创业学院廖芳联系。联系电话:0773-5840021、3697276。
附件:
1.2023年广西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科研基金项目待结项名单
2.广西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创新创业教育科研基金项目”项目鉴定结项申请书
3.2023年广西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汇总表
广西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广西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
2023年5月24日
附件1:2021年广西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科研基金项目待结项名单.xls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创新创业教育科研基金项目”项目鉴定结项申请书.doc
附件3:2023年广西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