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持续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实践,产出更多创新创业教育标志性成果,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继续设立“创新创业教育科研基金委托项目”。经研究,决定立项“东盟留学生在华就业创业研究”等三个委托项目。现将立项项目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经费支持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负责人 | 课题类别 | 经费(万元) |
CXCY202301 | 东盟留学生在华就业创业研究 | 刘澈元 | 重大委托 | 8 |
CXCY202302 | 台湾青年赴大陆就业创业意愿研究 | 王孟筠 | 重大委托 | 7 |
CXCY202303 | 湘江战役精神融入大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培育研究 | 吴布林 | 一般委托 | 1 |
二、研究周期
研究周期为2~3年,自立项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结题条件
(一)重大委托
1.研究周期内须举办2~3次项目论证沙龙,每次论证沙龙至少须外请相关领域权威专家1人或1人以上参加;
2. 研究周期内,项目组需完成与项目主题高度相关的专项调研,并向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提交完整调研数据。
3.研究周期内,项目组成员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研究报告获得省部级以上采纳或出版专著1部(论文、研究报告或专著须与选题相关,标注广西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创新创业教育科研基金委托项目”字样。其中,研究报告根据采纳单位具体情况,对项目标注不做硬性要求);
4.研究周期内主持人或项目组成员须申报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次或以上;
5.研究周期内指导创新创业师资撰写完成智库研究报告1篇;
6.研究周期内主持人或项目组成员须指导创新创业师资每年至少申报1次国家社科基金或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社科、自治区社科项目、自治区教改项目、自治区教学成果中的任意一种。(须提交可以证明指导过程的文字或图片记录)
(二)一般委托
1.研究周期内须举办1次项目论证沙龙,每次论证沙龙至少5人以上参加;
2.研究周期内,项目组成员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研究相关成果材料至少被学校或市厅级以上机构采纳。
请有关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6月25~30日到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育才第二理科综合楼213)办理相关立项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创新创业学院联系,办公室联系电话:5840021。联系人:廖芳 13878345559
广西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