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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第十七批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学校众创空间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10-31       10    

各学院(部)、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创业项目孵化工作,完善创新创业生态,积极推动我校众创空间的创建,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2〕62号)和《广西师范大学众创空间管理办法》(师政学工〔2020〕8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第十七批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学校众创空间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我校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毕业一年内校友。

二、项目类别

(一)文创类、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

(二)第八届、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区赛金奖以上项目;

(三)在校大学生与校友共创项目、毕业一年内的校友创业项目;

(四)创新创业教授工作室孵化的师生共创项目。

三、孵化地址

大学生创业园(雁山校区)、创客中心(育才校区)

四、申报条件

(一)各申报项目负责人或公司法人须为在校学生,或毕业一年内的校友,个人其占股需超过51%,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股权分配证明材料。不允许任何股权代持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或入驻资格;

(二)项目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考虑入驻:已实现带动就业的创业项目;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初创企业;获评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三)历届众创空间毕业出园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申报要求

(一)创业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和配合我校众创空间管理委员会管理。

(二)已工商注册登记和未工商注册登记的项目均可申请入驻。尚未工商注册登记的项目,创业模式要已基本成熟,已进入实创阶段且具有良好的市场潜力。

(三)项目商业模式清晰、组织架构合理、经营业务增长、市场策略有效、股权结构清晰,项目发展可行,创业项目负责人(团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经营管理管理。

(四)项目要具备一定的科学技术含量或文化创意元素。

六、评审方式

(一)材料审核。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对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入围项目。

(二)路演答辩。入围项目通过路演及答辩方式,经评审专家集体评议,最终确定入驻学校众创空间名单。

路演答辩规则详见后续通知。

七、申报方式

(一)提交材料:1.《广西师范大学众创空间入驻申请书》(详见附件)。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产品照片、营业执照、专利证书、检测报告、历史财务数据、股权结构等。

(二)各申报项目于2023年11月13日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cxcysxsjb@163.com。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大学生创业园创新创业学院204实践部办公室(雁山校区)、理二楼创新创业学院213办公室(育才校区)。

八、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实践部,王老师:18078340051、黄老师:18677360672。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众创空间入驻申报书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众创空间入驻申报书.docx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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