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新闻中心
学院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  学院新闻

快来报名!2024年广西“兴桂杯”数字乡村直播大赛邀您加入

2024-10-23       10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及《广西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等文件精神,由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宣传部,自治区教育厅、农业农村厅等十一家主办单位,共同举办2024年广西“兴桂杯”数字乡村直播大赛(以下简称大赛),旨在发挥网络力量和数字化创新驱动作用,加快广西农业产业的数字化转型步伐。通过创新的数字化手段,助力广西乡村振兴,推动广西农副产品走向全国,实现以销带产、产业兴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赛主题

 数字赋能乡村,兴桂旺业富民


 二、大赛时间

 2024年9月至12月


 三、组织架构

 (一)主办单位  

  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宣传部,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国资委、数据局、通信 管理局,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  

 广西数字乡村研究院、数字广西集团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  

 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四)支持媒体  

 央视网、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人民网、新华网、广西日报、广西新闻网、广西广播电视台等


 四、参赛报名

 (一)报名方式

 1.参赛人员关注“广西数字乡村研究院”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栏“兴桂杯”报名链接进行报名。

  

 2.报名材料:参赛人员在报名详情页通过“活动附件”下载报名表,或直接下载以下报名表填写后提交报名材料:

 “兴桂杯”直播大赛报名表(社会组).docx

“兴桂杯”直播大赛报名表(高校组).docx

 (二)参赛对象

 社会组:涉农企业、家庭农场负责销售的人员;退伍军人;个体工商户;农产品经纪人;回乡创业的大中专学生;村干部;(行业)网红达人、退休人员、宝妈。

 高校组:区内高校在校大学生,包括电子商务、传媒广告、市场营销类等相关专业以及学校社团、爱好新媒体传播或愿意创业的学生。

 (三)参赛平台

 抖音、微信视频号。(注:参赛者若已有平台账号可直接参加比赛,若未开通相关账号,可参加本次大赛赛前培训后根据老师指导开通直播账号。)

 (四)赛道分类

 根据报名情况,分设高校组(学生)、社会组、特色产品专场组等赛道进行竞技。

 (五)赛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00:00—2024年10月15日23:59,所有参赛者通过专属通道完成报名。

 (二)培训时间:2024年10月16日-31日,根据选手报名情况按照各市、县(市、区)、高校参赛团队(个人)分场次进行线上培训(包含:赛事基础概念培训、竞赛产品培训、新媒体电商技能培训、社群运营培训等),具体时间及培训内容,将通过各地市及高校联络员群提前发布通知。

 (三)初赛时间:2024年10月20日——2024年11月30日,根据不同的主题和产品设置N场初赛(场次及具体时间安排,组委会在培训期间公布,并在培训中讲解),组委会根据大赛评审规则计算各个参赛个人、团队的总成绩,每周公布各市、高校前100名成绩,并宣传典型经验。组委会与各市、县(区)、各高校共同组织初赛选拔,组委会按照各市、县(区)、高校参赛团队(个人)总数30%选拔进入决赛。

 (四)决赛时间:2024年12月中旬,进入决赛的个人、团队,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参赛人员进行集中赛前培训。在决赛期间直播冲刺阶段,组委会根据参赛团队实际情况分别匹配资源进行销量冲刺,包括投流推广等。

 (五)决赛闭幕式暨颁奖仪式:2024 年12月 30 日前。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者可以个人或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团队建议为3-5人);所有参赛人员要求年满18周岁,近3年内均无失信行为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参赛者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因提供不实资料所带来的所有法律责任和后果。

 (二)参赛选手/团队选手的直播内容应积极向上有活力,传递健康励志的信息。坚决抵制低俗、色情、负面信息,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

 (三)直播主题需与赛事主题相关,不得盗用他人创意参赛。

 (四)所有参赛者在组委会指定的抖音、微信视频号平台参加竞赛。

 (五)所有参赛选手销售产品必须为大赛组委会征集指定的产品,由组委会统一建立大赛产品货盘。大赛组委会从选品库中选定产品作为每次比赛带货产品。销售非选定产品,不纳入大赛销售业绩。


 六、评审规则

 总分 100 分,分设四个评分项

 (一)视频宣传数量:所有参赛团队在比赛期间每完成1条产品图文或者视频发布得 0.1 分,满分10分(视频观看数量比较达 1000 人以上才计入考核)。

 (二)点赞量 10 分,根据考核时间周期内参赛账号所有图文或者短视频的点赞量总和进行计分,每100 个点赞量计算一分;满分10 分。

 (三)观看量10分,根据考核时间周期内参赛账号所有图文或者短视频的观看量总和进行计分,每1万个观看量计算一分;满分10 分。

 (四)销售额 70 分,按参赛账号销售金额从高到低按基础线性得分进行计算(考核周期内销售金额最高的团队获得满分 70 分,其余团队根据 70 除以最高销售额后再乘以该团队销售额结果作为此项考核最终得分,如:当期最高销售额10万元,则线性分为 70/100000=0.0007,如第二名销售额为 8 万元,则此项 考核分数得分计算公式为:70/100000*80000=56 分)。比赛销售额必须真实有效,退货的订单销售额数据不计入比赛销售结果。

 (五)比赛结果按以上四项得分加总进行评比。

 (六)初赛以周为单位进行考核,每周单独统计排名结果,并根据结果进行奖励,初赛进入决赛的团队评审分数从比赛开始时间累计,以总得分排名结果确定最终进入决赛的团队名单。

 (七)参赛者必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制度,如经核实同一客户多次下单且退货等虚假交易即判为虚假交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取消参赛资格。


 七、奖项设置

 (一)初赛奖励

 为调动参赛主播团队积极性,初赛阶段组委会将根据赛事活动阶段性开展情况,对参赛团队和导师适当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

 (二)总决赛奖励

 1. 参赛团队(或个人)奖:

 (1)一等奖1名:5000元奖金+5000元奖品+荣誉证书。

 (2)二等奖2名:2500元奖金+2500元奖品+荣誉证书。

 (3)三等奖3名:1000元奖金+1000元奖品+荣誉证书。

 (4)优秀奖 若干名:奖品+荣誉证书。

 (5)鼓励奖 若干名:奖品+荣誉证书。

 2. 导师奖项(仅针对高校组):

 (1)一等奖1名:2500元奖金+2500元奖品+荣誉证书。

 (2)二等奖2名:1000元奖金+1000元奖品+荣誉证书。

 (3)三等奖3名:500元奖金+500元奖品+荣誉证书。

 (4)优秀奖 若干名:奖品+荣誉证书。

 (5)鼓励奖  若干名:奖品+荣誉证书。

 3.大赛另设专项单品特别奖。按照主播团队、个人销售额提取奖励或者按照销售总额分等级进行奖励(具体方案另行公布)。

 4. 优秀组织奖:颁发给各市、县(区)相关部门和高校等组织单位:奖品+荣誉证书。

 5. 分享带货奖项:奖金+奖品+荣誉证书。

 6. 数字营销创新品牌、数字营销最具影响力品牌若干名(具体方案另行公布)。奖品+荣誉证书。

 7. 新媒体创新传播奖:颁发给各市、县(区)相关媒体和公司、个人等。奖品+荣誉证书。

 8.师大师生扫码进群:




Copyright © 2019 创新创业学院All rights reseved. 广西师范大学         
技术支持:众腾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