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我校创新创业先进典型人物事迹的通知

2017-06-24       182     创新创业学院

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和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深入挖掘我校创新创业资源、扩大宣传创新创业先进人物事迹、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双创”氛围、培育学生创新精神、强化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学校拟定出版《从0到1——创新创业广西师大达人》书籍,收录有关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含本科生、研究生、东盟留学生)、校友创业、教师创新科研成果案例,以便为勇于创新、敢于创业的大学生提供成长经验和支持。现向各学院(部)征集优秀“双创”人物及典型事迹,具体事宜如下:

    一、推荐类别和标准

   (一)教师创新典型:具有科研创新、创新实践和创新成果的个人和团队;创新典型要求围绕国家或区域发展战略,积极开展科研创新、自主创新;在行业及相关领域取得重要的系统性、创新性实用技术成果。

   (二)学生创新典型(以下条件满足任意一项即可):

    1.本科生创新典型:在各类国家级创新创业竞赛、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的个人和团队;科技发明有推广价值,在相关领域取得一定实用价值;获得国家专利授权或软件著作权;在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文学、艺术作品);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科研和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取得一定实效的个人和团队。

    2.研究生创新典型(包括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在各类国家级创新创业竞赛、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的个人和团队;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在行业及相关领域取得重要的成果;将互联网的深度融合于科研和经济社会发展领域,提升科研的创新力和实体经济的生产力,取得显著实效的个人和团队。

  (三)学生创业典型:成功自主创业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在各类国家级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的个人和团队;被媒体宣传报道的创业典型。

  (四)校友创业典型:创业者典型须为创办各类企业或经济实体,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并担任所创办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团队;创业典型要求具有勇于挑战,敢为人先的创业理念和创新思想;媒体宣传报道的典型。

   二、推荐要求

  (一)推荐创新创业先进典型人物,须能体现“双创”精神,有作为、能示范,具有时代特征、行业特点的个人和团队;

  (二)推荐创新创业先进典型人物,须为近5年内取得优秀成效的个人、团队、企业;

  (三)各类别典型人物推荐2~3人。

    三、其他

   请各学院(部)认真填写推荐先进典型人物表格(详见附件),并于6月28日前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邮箱,3474685103@qq.com,电话:5840079,联系人:黄老师。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先进典型人物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17年6月23日

Copyright © 2019 创新创业学院All rights reseved. 广西师范大学         
技术支持:众腾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