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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第一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6-29       153     创新创业学院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广西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见》(师政学工〔2016〕56号)和《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办法》(师政教学〔2017〕22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第一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金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毕业生,申报人须为创业项目负责人。
二、资助标准
    每个项目资助10000~30000元,第一批资助项目不超过10个。
三、申报条件
    1.创业项目已入驻校大学生创业园、二级学院(部)创客空间,优先考虑已注册公司的创业项目;
    2. 创业项目入驻期间,要求经营业务有增长、商业模式清晰、建立了良好的销售团队、实施有效的市场策略,创业项目负责人(团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3.创业项目需提供准确、清晰的历史财务数据、财务预测等材料。
、申报方式
    创业项目负责人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金》(附件),电子版材料于7月3日12:00前提交至邮箱3474685103@qq.com。纸质版材料需学院领导签字、盖章,于7月5日12:00前提交至理二楼212办公室(育才校区)。证明项目经营材料,如:营业执照、专利证书、检测报告、历史财务数据等,作为附件内容,一并提交。
、审核公示
    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基金管理委员会,对各创业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择优资助,并对资助结果进行公示。
其他说明
    1.受资助项目需接受基金管理委员会对其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采用设立项目专项、分期拨款方式进行资助,首拨60%,通过中期评估后再拨40%,按照财务要求凭票报账核销。
     3.未尽事宜,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5840021。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金申请表》
 
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金申请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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