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第二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广西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见》(师政学工〔2016〕56号)和《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办法》(师政教学〔2017〕22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继续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第二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金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毕业生,
申报人须为创业项目负责人。
二、资助标准 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资助,资助额度
10000~30000元,第二批资助项目不超过
10个。
三、申报条件 (一)创业项目已入驻校大学生创业园、创客中心、二级学院(部)创客空间,优先考虑
已注册公司的创业项目;
(二)创业项目入驻期间,要求经营业务有增长、商业模式清晰、建立了良好的销售团队、实施有效的市场策略,创业项目负责人(团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三)创业项目需提供准确、清晰的历史财务数据、财务预测等材料。
四、申报方式 创业项目负责人填写
《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金》(见附件),请将电子版材料于
2018年11月25日12:00前提交至邮箱
3474685103@qq.com。纸质版材料需学院(部)领导
签字、盖章,并于
11月25日12:00前提交至
理二楼212办公室(育才校区)。证明项目经营复印件材料,如:营业执照、专利证书、检测报告、历史财务数据等,请作为附件内容一并提交。
五、审核公示 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基金管理委员会,对各创业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择优资助,并对资助结果进行公示。
六、其他说明 (一)受资助项目需接受基金管理委员会对其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二)采用
设立项目专项、分期拨款方式进行资助,首拨60%,通过中期评估后再拨40%,按照财务要求凭票报账核销。
未尽事宜,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18677360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