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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第二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11-15       521     创新创业学院
关于开展2018年第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广西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见》(师政学工〔2016〕56号)和《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办法》(师政教学〔2017〕225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继续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第二批大学生创业孵化基金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毕业生,申报人须为创业项目负责人
     二、资助标准
     根据项目情况进行资助,资助额度10000~30000元,第二批资助项目不超过10个
     三、申报条件
 (一)创业项目已入驻校大学生创业园、创客中心、二级学院(部)创客空间,优先考虑已注册公司的创业项目;
 (二)创业项目入驻期间,要求经营业务有增长、商业模式清晰、建立了良好的销售团队、实施有效的市场策略,创业项目负责人(团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
 (三)创业项目需提供准确、清晰的历史财务数据、财务预测等材料。
     四、申报方式
     创业项目负责人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金》(见附件),请将电子版材料于2018年11月25日12:00前提交至邮箱3474685103@qq.com。纸质版材料需学院(部)领导签字、盖章,并于11月25日12:00前提交至理二楼212办公室(育才校区)。证明项目经营复印件材料,如:营业执照、专利证书、检测报告、历史财务数据等,请作为附件内容一并提交。
     五、审核公示
     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基金管理委员会,对各创业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择优资助,并对资助结果进行公示。
     六、其他说明
 (一)受资助项目需接受基金管理委员会对其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对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二)采用设立项目专项、分期拨款方式进行资助,首拨60%,通过中期评估后再拨40%,按照财务要求凭票报账核销。
    未尽事宜,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18677360672。
 
 
附件:广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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