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春节收假的第二天,教育部科技司发布《教育部科技司关于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结果公示的函》,认定依托清华大学等22个中央所属高校的基地、首都师范大学等25个地方高校的基地为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拟认定名单——中央所属高校,如下表:
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拟认定名单——地方高校,如下表:认定结果是根据《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教技〔2018〕7号)和《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8〕88号)的有关要求,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自主申报,在组织进行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2018年5月,教育部印发了《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确定了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组织实施。其中,认定暂行办法中确定的基本条件是:科技创新基础好、成果转化需求强烈、高校成果转化工作特色鲜明、转化协同成效显著的地方和高校,服务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及重点产业发展贡献突出。另外,认定暂行办法中确定,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分成以地方为基本依托单位和以高校为基本依托单位。认定程序为提出申请、组织论证、立项认定、监测评估。信息来源: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