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使用单位需自备笔记本电脑、翻页笔、话筒电池(5号);
根据场地需求,在相应场地后面打勾选择;
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474685103@qq.com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纸质版提交至大学生创业园创新创业协会办公室(雁山校区),或理二楼212办公室盖章(育才校区),此表一式两份;
申请单位最多不得超过7天,最迟不得低于2天提出申请;
使用后需立即清理卫生,桌椅摆回原位;
使用单位要爱护所有设施,不得在墙上打钉子、乱扔纸屑等废物,严禁在墙面、地面粘贴不干胶带等物,如有损坏与丢失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赔偿。
使用单位如需使用多媒体,请在使用前后,与创协工作人员做好联络工作,联系电话:3690268,5840021。